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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走私罪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来源:杭州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lshzxs.com/ 时间:2022-04-07 14:04:57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放纵走私罪的刑事处罚是什么?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放纵走私罪判刑规定有哪些

  1、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成立放纵走私罪,应当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放纵走私必须情节严重,情节不严重的,不犯本罪;

  第二,行为人须是海关工作人员,非海关工作人员不犯本罪;

  第三,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前述三方面必须同时满足,否则不犯放纵走私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百一十一条 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放纵走私罪的构成特征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监度。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它依照中国《海关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主要从事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等海关业务。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

  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首先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利;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权,但是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放纵走私,是指海关工作人员为贪图财物、袒护亲友或者其他私情私利,对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海关工作人员,出于徇私情、图私利的动机,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利用职权,对具有走私行为和的人故意包庇、放纵,对应该查处的不予查处、应该处罚的不予处罚、应该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徇私舞弊的方法,通常表现为搜集、制造提供假证据材料,篡改、毁灭证实真相的证据材料,歪曲事实,或者通风报信、私放、窝藏走私分子或者私放走私货物进出国(边)境等方法,纵容走私违法犯罪活动。

  (3)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行为人必须具备海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其他人不具备本罪主体的资格。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徇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徇私,有的是为了贪图钱财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碍于亲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于报复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

  负有特定监管义务的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利用职权、放任、纵容走私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放纵走私罪。放纵走私行为,一般是消极的不作为。因此放纵走私主体即特殊主体,必须是海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在客观方面上,即表现为徇私舞弊,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海关缉私人员的检查,偷逃税款。主观方面系故意,即明知。

  案例:

  2016年3月1日,某国际贸易公司经理李某(已判决)以某进出口公司的名义与国外某公司签订进口40条矿山机械用轮胎合同,合同规定轮胎的某地到案价格为9928美元/条。后李某委托某科技开发公司代理40条矿山机械用轮胎的进口报关业务。

  科技开发公司接受该报关业务后,该公司经理王某(已判决)指使公司工作人员将轮胎进口合同上的轮胎单价由9928美元/条更改为2410美元/条,并将该合同用于进口轮胎报关。2017年1月11日,王某指使刘某用改动过单价的轮胎进口合同向某海关申报进口40条轮胎。2016年1月13日,该批货物通关放行。40条轮胎通关提货后偷逃海关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共计人民币838620.87元。为了掩饰走私行为以及进行外汇核销,李某找到时任某海关技术处应用科科员的被告人余某帮忙。

  2016年1月21日,被告人余某私自登录时任某海关征税科科长王某1的海关系统账户,并将系统中40条进口轮胎报关单的单价由2410美元/条改回9928美元/条,使李某等人完成了外汇核销。

  案发前,被告人余某前往美国,滞留至2017年12月30日被告人余某归国投案。

  另查明,因被告人余某的犯罪行为导致的国家税款损失人民币838620.87元已被追返。

  法院判决:

  被告人余某犯放纵走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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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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