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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被控侵吞巨款 驾奔驰车出庭

来源:杭州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lshzxs.com/ 时间:2016-02-27 10:02:09

 本报讯 羊城晚报记者鲁钇山报道:“我没逃跑,是去北京上访去了”,昨日上午,在南粤坊间广受关注的“梅州人大代表侵吞巨款‘潜逃’案”在梅县法院正式开庭。据检方指控,石育清涉嫌职务侵占100多万元,挪用资金500多万元。昨天,开着奔驰车出庭的石育清承认确有拿钱,但手续正当,其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指控:侵占100万,挪用500万

  昨日庭上,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表示,石育清的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其中职务侵占共涉资金100多万元,挪用资金500多万元。检察机关认为,这两项指控的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涉及数额巨大,请求法院依法判处。对于石育清潜逃近半年后自动归案的行为,公诉机关认为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辩称:承认拿钱,并不犯罪

  面对指控,石育清承认拿了钱。但他同时表示,自己拿这些钱都是符合正当的程序的,故这些行为不构成犯罪。石育清称,指控自己挪用资金500多万元,实际数额应该是430万元,而且支款是经过其他股东签名同意的;至于职务侵占,这些款项是三个合伙人合作项目的共同财产,而不属于金兴公司的财产。因此这两项罪名都不成立。石育清代理律师则表示,检察机关错把合伙人合作项目的财产当作金兴公司的公司财产,事实认定有误,故两宗罪名都不能成立。

  喊冤:不是潜逃是去上访

  对于坊间最为关注的“潜逃”一事,石育清当庭表示,自己并没有逃跑,“我是去北京、广州上访去了”。说起自首石育清说:“人大代表的身份以前是光环,现在对我来说是累赘啊,媒体都是因为我是人大代表才报道的。去年11月,家人让我投案自首,给我办了取保候审,我就赶紧回来了。”

  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受害人:“被他害得倾家荡产”

  石育清虽然已经受审,但当初举报他的兴宁市金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王佛鹏仍然不能安心:“我几乎被他害得倾家荡产,很多债主上门讨债,这些事情我都不敢告诉妻子,怕她难过。”

  据王佛鹏说,2009年7月,梅州市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状告石育清巨额借款本息1200多万元尚未归还。因石育清潜逃,兴宁农信社将石育清连同金兴公司及王佛鹏名下的兴宁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一起告至兴宁市法院,要求归还欠款。近日此案已经一审判决。兴宁农信社的起诉请求得到了支持,法院判决用王佛鹏名下的担保财产归还石育清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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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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